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内部审计项目结束后什么资料需要归档?

来源:罗湖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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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第十四条的规定,审计档案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立项类材料:审计委托书、审计通知书、审前调查记录、项目审计方案等;

  (二)证明类材料:审计承诺书、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的审计取证单、审计证据等;

  (三)结论类材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单、被审计对象的反馈意见等;

  (四)备查类材料:审计项目回访单、被审计对象整改反馈意见、与审计项目联系紧密且不属于前三类的其他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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