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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父母及独生子女为共同被保险人,可享受这项惠民政策。1.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的2.独生子女父母在2015年12月31日(含)前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没有收养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含)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3.不包括父母双亡或者父母双方都不具备本市户籍的独生子女。4.本保险不得重复投保或投保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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