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问答知识库
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作为城市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对建设项目有着严格的限制和规定。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市府第254号令)第十条:“除下列情形外,禁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进行建设:(一)重大道路交通设施;(二)市政公用设施;(三)旅游设施;(四)公园;(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宜的农业、教育、科研等设施。”
附件:
相关稿件: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