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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的货物进出口统计由海关总署组织实施,全国货物进出口总额统计资料由海关总署编制和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货物进出口总额统计资料由地方海关编制和公布。
货物进出口统计的范围是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统计的原始资料是经海关确认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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