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圳市罗湖区关于高质量建设财富管理集聚区的若干措施》的问答解读

来源:罗湖区金融服务署 发布时间: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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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发布时间:2024

  (一)问:请问《深圳市罗湖区关于高质量建设财富管理集聚区的若干措施》适用于什么企业?

  答:本措施适用于在罗湖区依法正常经营,且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金融业市场主体。

  (二)问:请问措施条款中的“上一年度”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答:本措施所称“上一年度”是指申请之日的上一个完整自然年度。

  (三)问:请问我区对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财富管理机构有哪些落户扶持?

  答:对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银行、保险、证券公司总部及其设立的理财子公司、资管子公司、托管子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外合资理财公司等财富管理法人机构,按行业分类给予最高5000万元落户奖励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管理团队奖励;对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一级分支机构以及私人银行、直销银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特色机构,按行业分类给予最高2000万元落户奖励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管理团队奖励;对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证券公司一级分支机构、证券营业部,给予最高500万元落户奖励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管理团队奖励;对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给予最高800万元落户奖励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管理团队奖励。

  (四)问:请问我区对公募基金有哪些扶持?

  答:对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公募基金总部,按管理规模给予最高5000万元落户奖励,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管理团队奖励;对公募基金设立的子公司给予300万元落户奖励。

  (五)问:请问我区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扶持力度如何?

  答:对在罗湖区实际经营且符合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根据管理规模以及其经营发展情况,给予最高4000万元扶持。

  (六)问:请问我区对财富管理机构有哪些空间支持?

  答:对在辖区购置商业楼宇打造财富管理园区等载体的相关机构,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亿元的购房扶持;对符合条件,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或入驻财富管理集聚园区的相关机构,按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连续三年租房扶持,入驻财富管理园区或私募基金园区的财富管理机构,可免费使用专设的共享办公空间及园区公共设施。

  (七)问:请问我区对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有哪些扶持?

  答:对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或新批获得试点资格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QFLP)、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WFOE PFM)及其设立的相关基金,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

  (八)问:请问我区对家族办公室扶持力度如何?

  答:对在罗湖实际经营并且具备资质的家族办公室,给予连续三年扶持,累计最高1000万元。

  (九)问:请问我区在支持打造财富管理生态方面是否配套设置了对相关主体的“免租”条款?

  答: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高端智库、财经媒体等主体,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300平方米免租金租房扶持。

  (十)问:请问我区对“耐心资本”投资有哪些支持措施?

  答:对投资我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满足一定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对其管理企业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被投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仅允许申请一次奖励,每家管理企业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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