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核心内容:2023 年出口额 800 万美元(含)以下企业直接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出口信用保险保单。
二、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简介:
1.保障范围:保单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即企业)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并以被保险人名义报关的 2024 年7 月1 日-2025 年6月30日全部出口业务,不予承保的国别除外(以正式保单约定为准)。
2.保障风险种类:(1)商业风险:买方无力偿还债务/破产/拖欠货款/拒绝接受货物;开证行破产/停业/被接管/拖欠/拒绝承兑。(2)政治风险:买方/开证行所在国家发生战争、动乱、贸易管制、外汇管制等。
3.保障金额:按企业出口损失金额的 80%,单一买方/开证行责任限额15 万美元。(以正式保单约定为准)
4.保险期限:统保政策保险期限为1年(即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对符合上述“保障范围”项下出口损失,均可向保险机构提出索赔申请,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理赔服务电话:8832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