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经处理确认的历史违建使用期限有多长?

来源: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发布时间: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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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第24条,历史违建的土地使用期限,自2009年6月2日起算,按照法定最高使用年期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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