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1)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按深圳市公布的为准)1.5倍的罗湖户籍居民患重大疾病,自费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因在罗湖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性重大事故导致家庭困难的户籍及非深户籍居民均可申请
(2)费用发生日起一年内申请有效。
2.递交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社会救助申请审批表》;
(2)申请罗湖户籍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需递交医院诊断证明(在市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需提供本市医院开具的转院证明),申请自然灾害或突发性重大事故救助需递交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发生自然灾害或事故的备注相关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受助家庭户口簿或受助人身份证,申请监护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
(4)医院出具的收费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