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违法加建、改建的当事人以拒绝入户等方式阻碍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等执法活动的,会有怎么样的法律责任?

来源: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发布时间:2024-04-16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法加建、改建的当事人以拒绝入户等方式阻碍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等执法活动的,处五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