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3号)》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二)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施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
(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按照规定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六)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
(七)加强对非独立核算的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