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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方为单位)需提供哪些资料?

来源: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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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6: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方为单位)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答:

1.房地产权利证书,房产若有抵押,需提供抵押合同或者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借款合同内有标明限制出租的条款,需提供银行开具并盖章的《同意出租证明》(留原件)。

2.社会信用代码、部队证件、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盖章)。

3.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盖章)。

4.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留原件)。

5.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

6.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盖章)。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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