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罗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办法》的问答解读

来源: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10-17

  (一)问:请问《办法》所称重点产业项目指的是哪些?

  答:是指经遴选认定,符合我区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等要求,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优先鼓励“7+1”产业集群、商贸业及现代服务业。

  (二)问:请问重点产业项目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在本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重大影响力或者品牌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对我区重点发展产业具有填补空白和完善产业链作用或者核心技术专利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的;区政府审定的其他项目类型。

  (三)问:请问重点产业项目用地类型有哪些?

  答:重点产业项目用地类型仅限于普通工业用地(M1)、新型产业用地(M0)、物流用地(W0)和仓储用地(W1)。

  (四)问:请问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行什么原则?

  答: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企业自愿申请、政府审核、社会公示、全程监管、动态评估等制度。

  (五)问:请问遴选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项目名称及意向用地单位;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等论证材料;产业项目类型及要求,包含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出标准、产品品质要求,以及投产时间、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产出效率(万元/公顷)、节能环保等;用地规模、用地功能、建设规模、土地供应方式、期限及权利限制等;环境保护要求;其他相关事项。

  (六)问:请问遴选方案是否需要公示?

  答:遴选小组办公室将遴选方案在深圳特区报等媒体以及深圳政府在线、罗湖政府在线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第三人对遴选方案存在异议的,遴选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处理,如有重大变更应按程序重新组织遴选。

  (七)问:请问遴选方案有效期时间多长?

  答:遴选方案有效期1年,自公示结束之日起算,土地供应方案应在有效期内完成审定。土地供应按照《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问:请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应当明确哪些条款?

  答: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应当明确“全年期、全过程”监管要求,包括产业准入条件、实缴注册资本、纳入本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投产时间、投资强度、产出效率、节能环保、承诺值、转让或出租限制、抵押限制、股权变更约束、履约核查及违约责任、退出机制以及争议解决等相关条款。

  (九)问:请问项目建成后可以出租吗?

  答:项目建成后应按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约定使用,不得出租;确有出租需要的,出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且应当在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比例、租金标准、租赁对象及违约处置措施。

  (十)问:请问“7+1”产业是指哪些产业?

  答:“7+1”产业是指软件与信息技术、新材料、智能终端、大健康、现代时尚、数字创意、安全节能与环保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区块链1个未来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