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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例如低保证、残疾人证等证件或能够证明个人(家庭)收入情况的材料;
3.仲裁申请书或起诉状副本,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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