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9日,罗湖区水务局组织召开新建水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约谈会。会议由区水务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对罗湖区公共机构(建筑)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第二批)等4个新建项目的建设(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导。
会议要求,各工程参建单位一是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假期工地安全管理,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二是认真抓好节后复工安全管理,以“人员不培训不上岗、设备不检修不运行”“不安全、不复工”为准则,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措施;三是提前做好防汛备汛准备工作,编制具有针对性的防汛应急预案,备齐备足防汛物资,并做好培训和演练,确保各工程项目安全度汛;四是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按规定编审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制订专门安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要求;五是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安全措施,进一步拧紧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链条,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六是要认真履行地下管线、设施的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地下管线保护“6个100%”措施,坚决做到措施不到位不施工;七是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临时用电“六个必须”要求,现场临时用电要按照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布设;八是加强道路安全管理,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占道施工标识牌,加强驾驶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在出入口处严格落实“三个有人指挥”制度,对运输车辆严格实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制度;九是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和人工费,规范劳务工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约谈会现场,各参建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安全施工责任书,并作表态发言,承诺坚决贯彻落实区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