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

来源: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发布时间: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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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4月12日至6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开展城市更新领域专项巡察。近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进驻前,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黎文霞同志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静征同志与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书记李小军同志见面沟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通报了巡察工作有关安排。会上,静征同志作了动员讲话,通报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并就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黎文霞同志作总结讲话。李小军同志主持会议。

  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区委第一巡察组、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领导班子、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

  静征同志强调,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重大判断,要求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强调要坚持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四十六条专门对不配合和干扰巡视工作的几种情形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

  静征同志指出,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及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对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开展政治体检。希望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巡察组同题共答,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巡察为契机,自觉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李小军同志表示,巡察是政治巡察,也是政治监督,这次巡察既是对我局各项工作的“综合会诊”,是对全局党员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和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体检”,更是对我局党组班子全面履责的“政治检阅”。全局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迎接区委巡察组的检查指导,全面落实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真正把局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工作成效置于巡察组的监督之下,自觉诚恳地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

  黎文霞同志强调了本次城市更新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希望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同时要求巡察组做好与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的沟通联系,黎文霞同志在会上表态,巡察办将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做好指导督导及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本次巡察顺利完成。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82178349,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邮政通信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区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2512室(注明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518000;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博隆大厦6楼设置1个“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21日。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同时,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25666020,主要受理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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