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7日至7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我局全面动员,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各项工作。2019年8月22日上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向我局提交了书面巡察报告。此次巡察表明,我局党组能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区规划土地监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抓班子带队伍、建机制,构建土地审批、整备、储备、监察一体化的规划土地管理体系,配合全区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但同时也暴露出我局工作中存在的多项问题,对此我局上下高度重视,认真反思、总结,找准病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逐一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对待巡察报告提出的建议我们虚心采纳,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工作,确保整改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打实成效。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高标准部署谋划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队伍建设及重点业务工作相结合,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实抓到位。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会议研究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及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制定《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巡察反馈意见分析整改台账,梳理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制定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建立每月中旬汇报工作进展机制,严格按标准要求,确保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党建工作
1、巡察指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求全局上下进一步克服学习不主动不积极,克服对学习教育重要意义认识不深、在思想上放松懈怠的问题,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二是制定党员学习计划。把学习活动同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的制定学习计划,精心准备、合理安排,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以实际学习和工作成果检验学习贯彻成效,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实效性。三是严格审核学习成果。不定时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对学习不认真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四是严把“第一议题”质量关,扩大学习范围,提高“第一议题”学习质量,务必做到学深、学透,切忌走马观花、浅尝辄止。
整改成效:一是已由局党总支组织各支部有效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和主讲人,交流学习心得,并充分利用宣传墙、微信群、学习强国APP等方式将党的理论和活动成果展现出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整改以来,已抽查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十余人次,学习记录情况良好。三是把“第一议题”的学习范围扩大到各支部委员,确保参与人员全覆盖、学习内容全覆盖,要求每次党组会学习议题一般不超过三个,在传达学习时,必须结合我局实际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确保落到实处。
2、巡察指出: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党组引领作用。党组织书记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积极带头并抓好班子学习,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履行党组工作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重新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三是进一步做好会议纪要发文审核工作,规范发文流程。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机构改革、领导干部调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党组成员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责任到位。二是重新修订并印发《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将理论学习,重点地块案审分析,市级方向性、指导性及重大专项任务的部署安排,选人用人,政府采购,大额支付等事项列入党组会议事严格按程序以党组会议的形式集体决策。三是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局主要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切实负起牵头调研责任,明确在未申报历史违建核查核减路径研究方面、在大力推进“三规处理”、“信访舆情案件调查研究”和“地块清理路径研究”方面三个调研课题,通过1个月的集中调研,重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为促进罗湖查违取得新成绩,为推动罗湖全面振兴发展、建设可持续发展先锋区做出积极贡献。
3、巡察指出: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措施:一是构建起上下同心齐抓党建的良好运行机制。将党建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党组班子专题研究、部署、听取党建工作。二是建立系统化的学习体系。结合全区深入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拓展学习内涵并根据机关党工委下发的各季度“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将党、国家、上级有关政策、方针、学习教育主题内容列入学习教育计划,局党组、各党支部形成以上带下、以下促上、上下共同格局。三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规定》中列出的党建调研、汇报、检查、考核、评比等任务对各支部及党总支的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四是健全完善日常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及《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研讨工作方案》等4个子方案,明确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制定每周学习计划,通过细化目标任务和组织方式,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主题教育期间共开展集中学习研讨9次,集中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等;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及实地参观学习5场次,如《坚守初心—做一名合格的查违执法者》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分享会等。二是9月11日,由综合科牵头,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规定》中列出的党建工作检查、考核、评比等任务对各支部第三季度的党建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后通报各支部书记,并于9月底进行了“回头看”工作,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三是自9月份以来,我局开展任免谈话、提醒谈话等经常性谈心谈话共6次,通过交流思想,增强了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员队伍思想纯洁、忠诚可靠。
4. 巡察指出: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局党组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回头看”党小组、党支部工作落实情况。三是严格按照党员管理的要求,将每一位党员纳入支部,参加统一组织生活和学习活动。四是探索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邀请非编党员参加、列席各项党组织活动。五是切实履行入党培养联系人职责。
整改成效:一是我局原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党支部已于2018年11月经区直机关党工委批准升格为党总支,局党总支下设7个党支部,对各党支部的选举结果按程序予以批复。并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工作。首先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要求,把党务干部的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基础党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讲解和培训,提高党务干部整体素质,夯实做好党建工作的基础。其次是强化党员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抓好每个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开展工作,坚持“回头看”,认真登记检查各支部党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机关工委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及时组织各支部党务负责同志进行讲解和培训,加强沟通交流,切磋学习,营造良好的党建工作氛围,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质量。二是邀请非编人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小组开展的“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并进一步加强对外包辅助人员中党员群体的思想动态掌控。邀请非编党员与在编党员一起,实地参观学习了国贸大厦、市档案馆和罗湖区廉政教育基地,组织观看学习《新时代青春之歌》,学习黄文秀同志先进事迹,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至今,共参加党内学习、活动共十余次。对入党申请和人入党积极分子明确培养人和负责同志;同时,积极鼓励非编同志入党。
(二)强担当、敢作为,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
5、巡察指出:“拓空间保发展”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重点地块,分别制定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人及进度安排,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地块清理路径研究”调研课题。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查违“1+2”文件,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筑的总体部署。三是针对过期未拆除的已备案临时建筑,将加强执法、分类处理、逐步拆除。
整改成效:违建“减存量”工作完成情况。截至日前,统筹运用执法拆除、城市更新、完善合法手续、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处理等多种处置方式对各类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消化,共拆除消减各类违法建筑共计295处,建筑总面积约141.05万平方米,完成率117%,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量。
6. 巡察指出:储备地管理不扎实。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罗湖区储备土地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的区储备土地管理制度。二是制定详细的储备土地清理、保护及利用方案。三是加快推进储备地清理工作。四是制作国有储备地块的明白卡。五是制定更加完善的储备地巡查制度,除第三方代管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外,局各中队也进行执法巡查检查,加强管理力度。六是加强管理第三方代管单位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并举行国有储备地管理办法的培训班,严格核查月报,防止弄虚作假。
整改成效:一是拟定《罗湖区非经营性储备土地管理规程》,明确罗湖区储备土地的管理原则、清理、验收、移交的具体要求以及储备地日常管理的要点等管理规程,以作为区土地整备中心管理政府储备土地的基准和要求,目前该《规程》已印发。二是正对在管的储备土地上的存量建(构)筑物进行逐一摸排,对需要进行清理的政府储备土地地块,建立地块清单并制定详细的地块清理方案;同时,将逐步筛选出需要进行围网及设置标示、警示牌的地块,做好地块的保护工作。此外,也将列出可供短期利用的地块清单,以满足解决民生等零星应急项目的用地需求,以形成一个综合性的《罗湖区非经营性储备土地清理、保护及利用方案》,目前此《方案》已印发。三是区土地储备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了第三方管理单位做好储备土地代管理工作,并制定了《国有储备土地类项目管理办法》对受托单位及整备中心所承担的职能进行明确,并详细列出监管措施。
7、巡察指出:执法工作规范性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市局执法指引严格规范日常执法流程,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培养执法业务骨干。二是落实案件处理登记制度。三是加大执法案卷法制审核力度,将各中队所有已办结的案件整理完毕后交由综合科(法制科)统一进行归档和保管。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罗湖区实际情况,已印制《2019年深圳市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行政执法指导手册》,发放给所有执法人员,并取得良好的指导效果。二是已要求各中队按规定及时将未立案投诉件的处置情况交综合科(法制科)进行法制审查,为投诉件的妥善处置提供了法制保障。三是已要求并督促执法人员做好违建处置登记工作,并定期报送综合科(法制科)审核备案,做到了执法留痕,有据可查。四是制定《深圳市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执法案卷文书归档管理办法》,通过加大执法案卷法制审核力度,除对一般的法制审核要素审核之外,也对案件中各类法律文书细节进行把关、整理归档,避免了案卷瑕疵。
8、巡察指出: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受理、办理、反馈、督办等工作机制,堵塞案件线索转办流程存在的问题漏洞,对于重点、难点的信访投诉案件实行领导办案制度。二是进一步明确查违体制改革前后区、街道之间的责任划分。三是加强与区委宣传部、区信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妥善解决投诉问题。四是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文明接访、耐心解答问题。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信访舆情案件调查研究”调研课题。
整改成效:一是2019年9月,我局邀请中共罗湖区委宣传部、深圳舆情研究院(深圳新闻网)开展罗湖区“提升舆情处置能力,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调研工作会,就网络舆情处置、管控方面进行研讨。关于“房中房”问题,经多方沟通协调,推进我区正式印发《罗湖区“房中房”长效治理若干措施》(罗府办函〔2019〕303 号)明确各职能单位职责,开展常态化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近期,我局在深圳市舆情研究院发布的问政深圳红蓝榜中,均位列红榜前十。二是我局于10月份向区委编办报送《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关于深化规划土地监察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请示》,请求明确查违职能分工等相关事项,暂未收到最新指示。三是制定《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投诉答复指引》,明确投诉答复纪律及流程。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 巡察指出:违建巡查处置机制不完善,风险较大。(巡查机制不健全,具体表现在:记录不具体,未建立抽样检查机制,管理监督作用不明显,对街道如何配合违建发现工作没有具体的操作指引,未通过法律程序向违建责任人追缴拆违费用;巡查处置不严不实;“遏增量”管控措施不足,2018年全区新增违建77处,面积10295平方米;投诉台账记录不全不细。)
整改措施: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优化监管模式。二是落实查违共同责任考核,强化新增违建发现处置。三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群众及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发现、举报、监督违建的处置工作。四是强化重点区域巡查,严查严控新增违建。五是完善巡查台账,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六是探索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建强制拆除费用的具体做法,有力震慑违法建设行为。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共划分出11个一级网络片区,23个二级网络片区。每个网格均设一个网格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负责该网格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推动修订《罗湖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实施方案》。三是今年内共进行了三次户外宣传活动,工作人员走进社区、街道,让更多人了解规划土地相关法律知和违法建筑的危害。并召开重点违建区域拆除通报会,借助媒体的力量,宣传查违知识。四是将怡景花园、银湖、仙湖山庄等别墅区、大望-梧桐树片区等列为重点区域,集中执法力量巡查防控。此外,结合扫黑除恶、涉河湖“五清”、大棚房整治等工作,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遏制违法抢建的势头。五是2018年全区新增违建77处,面积10295平方米已于2018年底全部拆除。六是发放《巡查检查登记簿》、《政府储备土地用地巡查登记簿》等,进一步规范台账登记工作。
10、巡察指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局廉政风险目录和防控措施。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的管理,建立详细台账,案卷移交时落实登记制度。三是修订并坚持贯彻执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纪律规定》。
整改成效:一是经党组会研究,制定并印发《深圳市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政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工作行为记录规定》及完善《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廉政风险防控清单(2019年),强化了我局廉政防控工作。二是制定《深圳市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执法案卷文书归档管理办法》,严格依照制定的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落实案卷移交、登记和保管制度,做到法制审核负责、卷宗管理规范。
11、巡察指出:采购、资产管理及车辆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重大事项议事规程,严格按规程办事,所有涉及“三重一大”的项目均上会进行讨论研究决策之后再执行。二是制定移动办公、移动执法服务系统管理制度,确保监管到位。三是建立办公用品申领管理台账,对未达到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金额以下的耐用品按实际使用人员登记管理,加强大件资产的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重新修订并印发《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将政府采购,大额支付等事项列入党组会议事严格按程序以党组会议的形式集体决策,并严格按照先讨论研究决策再执行的程序办理相关事宜。二是力求在保证工作人员就餐质量的情况下严格控制食堂开支。三是重新进行梳理移动终端信息,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定期跟踪管理。对于未达到固定资产价值,但是价值较高的办公耐用品,重新建立了登记管理台账。完善《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对办公用品的申购、领用、保管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登记,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每月公示。
12、巡察指出:经费开支审核不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完善财务开支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对于开展培训的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成效:完善了《财务支出管理规定》。一是对误餐费、差旅费的开支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二是关于培训开支,无审批的培训不予开支。所有培训项目在启动前先报局党组讨论,同意后方在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平台进行招标采购。在培训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深财行[2017]75号)相关标准实施。
(四)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13、巡察指出:工作纪律松弛。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制度机制。二是严格执行《深圳市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纪律作风检查,严肃工作纪律。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督查督办管理制度》。二是形成《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辅助人员工作情况抽查登记表》,及《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辅助工作人员月度考核量化表》,充分激发辅助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三是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工作纪律检查抽查,严肃了工作纪律,营造了严谨、规范的工作作风。9月份至今,我局共开展作风纪律检查10次,未发现违反工作纪律情况。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确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建章立制,长效举措,巩固提升整改成果。要着眼于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在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建立长效机制层面弥补制度漏洞,着力构建一套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措施,防止问题反弹。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实现违法建筑“零增量、负增长”为目标,坚决打胜查违攻坚战、持久战的过程。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