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我国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第40周年,也是我市颁布实施《深圳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的第20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和全国绿委、省绿委和市绿委有关文件精神,掀起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高潮,结合深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打造世界著名花城行动,3月12日上午,罗湖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继续组织发动广大市民积极投身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突出城市绿化建设,着力构建“城在林中,房在园中,林城相辅”的绿色生态区域,把罗湖区建设成为优美的生态城市、宜居宜业的宝地。
3月12日上午罗湖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领导以及区直属机关单位干部到东湖公园北侧空地开展植树活动。为进一步提升该场地景观效果及水源涵养能力,罗湖区在此开展机关义务植树活动,本次活动共种植宫粉紫荆450株,种植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宫粉紫荆,别名弯叶树、素心花,是一种落叶乔木树身可达7米高度,叶形与羊蹄甲近似。花色为花粉红色或淡紫色,芳香,花期1~3月。
义务植树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根据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年满11周岁的中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每人每年都要义务植树3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深圳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也规定,凡在本市生活、工作的适龄公民(包括驻深工作人员、含合同工和临时工,男18岁至60岁、女18岁至55岁,丧失劳动能力者除外)都有履行全民植树的义务,植树任务为每年每人3-5株(包种、包管护、包成林);大、中、小学在校学生的植树活动由所在学校自行安排。
深圳市根据多年来组织义务植树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实施了《深圳市义务植树折算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认建认养林地绿地或树木、修建基础设施、捐赠物资、美化绿化环境、绿化宣传等形式履行植树义务;同时《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以赋予一定期限的冠名权的方式鼓励单位和个人以认种认养树木、绿地的方式履行植树义务。
罗湖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温馨提示:我们人人都是绿化家园的播撒者、行动者和责任者。要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生态环保意识,让植树节不仅仅只是植树,而是成为“生态宣传节”“环境保护节”,将绿色环保概念融入日常生活中。市民自觉践行低碳生活,以实际行动保护环境,也是在践行绿化责任。如循环用水、节约纸张、绿色出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