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度罗湖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2.4万元
采购需求:会计中介机构负责提供专业财务审计服务,分别对被检查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提出审计评价,对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并按不同项目分别出具各个单位的审计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约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为长期服务/货物类项目: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该项资料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关键主体部分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且投标总价不高于项目预算金额;
8.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外包,审计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各1名)。
注: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址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供应商投标文件要求(均需加盖公章)
(一)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情况介绍;
(三)报价明细清单(须对照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清单/服务事项清单等内容逐项报价,并载明相关税费汇总形成投标总价);
(四)项目服务方案:
1.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包括对本项目工作的理解、实施内容、实施方法、实施计划、措施保障、人员安排;
2.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响应、人员安排情况进行说明;
(五)质量保障措施:
1.投标人对服务团队的管理机制;
2.投标人对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
(六)相关项目经验证明等资料(如有)。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八)提交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或者上述人员入职不满一个月的,投标人应提交承诺函并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九)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按本公告“二、”“三、”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投标文件提交(或者报价)
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应满足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3个工作日,视项目复杂情况而定】
地点:【电子版:http://zfcg.szggzy.com:8081/、纸质版: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5楼。提交的纸质材料应和系统提交的电子版一致。】
五、公告期限
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0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5楼
联系方式:8816097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思彤
电话:88160978
七、附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26年7月6日
附件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2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5.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6.我公司与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不存在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的情形。
7.我公司与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我公司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
10.我公司承诺不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中标后项目不转包,不分包。【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请删除本条款】
11.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无效响应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12.我公司如果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所作的一切响应和承诺进行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在合同履约期间,如我公司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采购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或者不予续签合同。
13.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成交;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成交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报价响应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时,愿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若我公司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该参考模板适用于自行采购项目发布采购公告,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减分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