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残联开展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问题集中纠治工作,保障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二、征集范围
(一)违规干预残疾等级评定审批
1.在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核审批过程中,存在以“特事特办”“绿色通道”为名,未履行规定审批程序,擅自简化或跳过材料审核、体格检查、集体评审等关键环节。
2.利用职务便利,直接干预医疗机构评定工作,指令评定人员提高、降低或虚构残疾等级,为本人或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熟人等违规办理残疾评定手续。
(二)在残疾评定中徇私舞弊、权钱交易
1.与申请人、中介人员相互串通,以“代办费”“好处费”“辛苦费”等名义收受财物,协助他人违规获取高等级残疾评定结论、办理残疾人证提供帮助等情况。
2.通过中介机构代办残疾评定业务,从中收取“手续费”,泄露申请人个人信息、评定工作流程等内部信息,共同操纵评定结果,损害残疾评定工作的公正性。
(三)违规出具虚假残疾评定报告
1.定点评定机构的评定医生不具备相应专业资格,或超出执业范围开展评定工作。
2.评定医生未严格遵循《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擅自提高或降低残疾等级,对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人员出具符合标准的报告,或对符合低等级残疾标准的人员出具高等级评定报告。
3.篡改现场医学检查数据、伪造诊疗记录,为申请人量身定制虚假评定结论。
(四)申请人伪造材料骗取残疾评定资格
1.伪造或篡改病历、检验检查报告、康复记录、诊断证明等医学材料。
2.冒用他人残疾证明材料、医学检查报告。
3.寻求无资质人员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虚假诊断证明,或通过贿赂公职人员等不正当途径,打通评定审批环节,企图骗取残疾评定资格、相关补贴待遇及其他衍生权益。
(五)纠治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1.通过刻意伪装病情、隐瞒身体真实状况等方式,骗取残疾评定报告或违规高定残疾等级。
2.身体机能明显改善后,未按相关规定及时申请重新评定,违规保留原有残疾等级及相关待遇。
3.其他涉及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及违规持有残疾人证的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1.反映内容不属于评残办证职能范围的。
2.没有明确反映对象或诉求的。
3.反映事项已进入或已完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法定处理程序的。
四、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0755-25666462(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举报邮箱
lh_cl@szlh.gov.cn
(三)来访、信件邮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统建楼6楼罗湖区残疾人联合会,邮政编码518000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如实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我会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核查,严格保密举报内容及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尽可能提供详实、准确的线索信息,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具体经过及相关证据材料等,并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严禁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相关机构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衷心感谢社会公众对纠治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问题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深圳市罗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