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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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函〔2025〕81号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区配合市水务局划定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罗湖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全区范围内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共涉及5个街道,划定图斑共计37个,总面积28.54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6.22%(详见附件1、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罗湖区各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罗湖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

罗湖区各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街道

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个)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km2

国土面积(km2

1

黄贝街道

3

0.65

7.50

2

东湖街道

16

14.39

29.04

3

莲塘街道

6

6.23

12.46

4

东晓街道

4

1.03

3.48

5

清水河街道

8

6.24

13.63



附件2

罗湖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罗湖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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