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罗湖区翠竹街道太宁路金钻豪园城市更新单元一期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公示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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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罗湖区翠竹街道太宁路金钻豪园城市更新单元一期项目位于太宁路与翠竹路交汇处东南侧。目前该更新单元已取得《关于罗湖区翠竹街道太宁路金钻豪园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批复》(深规土函[2011]1961号)及《罗湖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关于<罗湖区翠竹街道太宁路金钻豪园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的申请>的复函》(罗更新函[2018]424号),一期项目拆除用地面积21159.5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9454平方米(见附件1)。目前房屋已拆除,地下室结构已基本建成,房产证已全部注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新华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签约情况及其与深圳市新钻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权益转让协议,为保障城市公共利益,加快盘活本项目,实现广大业主早日回迁意愿,罗湖区翠竹街道太宁路金钻豪园城市更新单元一期项目实施主体拟确认为深圳市新钻项目开发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三、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罗湖区翠竹街道太宁路与翠竹路交汇处东南侧金钻豪园小区

  (二)深圳商报

  (三)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lh.gov.cn/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将书面意见投递至公示地点的公示意见箱,或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以邮寄方式投递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意见。

  (一)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二)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三)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4楼

  联系人及电话:钟工  0755-88161125

  特此公示。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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