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湖区学前融合教育试点幼儿园建设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罗湖区教育局对各融合教育试点幼儿园提供的2024-2025学年随班就读学生和享受特殊教育津贴教师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随班就读学生和享受特殊教育津贴教师的申报条件及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书面向罗湖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并提供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不提供具体事实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罗湖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电话:22185720;
联系地址: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罗湖区教育局10楼1009室;
邮政编码:518020。
附件:2024-2025学年罗湖区融合教育试点幼儿园随班就读学生和享受特殊教育津贴教师审核通过名单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