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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函〔2024〕131号
罗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由原深圳市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调整为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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