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A2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03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罗府函〔2024〕123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342号)有关规定,现将《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A2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偿方案》公示地点

  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A2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及罗湖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gov.cn)。

  二、《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

  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2日(共30天)。

  三、《补偿方案》意见反馈方式

  (一)书面方式请递交或邮寄至:

  1.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十一楼,联系人:陈凯凯,联系方式:0755-25190710。

  2.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蛟湖路12号大院东门街道办事处二楼,联系人:陈欣欣,联系方式:0755-82172136。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lh_tdzbzx@szlh.gov.cn

  四、注意事项

  (一)无论以何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均应当提供本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等文件。委托他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和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邮件标题应包含“反馈《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A2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以邮寄方式反馈的,邮寄单上应写明“反馈《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A2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四)超出征求意见期的意见和建议,不予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A2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

知识图谱

相关信息和服务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