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函〔2024〕123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342号)有关规定,现将《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A2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偿方案》公示地点
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A2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及罗湖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gov.cn)。
二、《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
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2日(共30天)。
三、《补偿方案》意见反馈方式
(一)书面方式请递交或邮寄至:
1.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十一楼,联系人:陈凯凯,联系方式:0755-25190710。
2.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蛟湖路12号大院东门街道办事处二楼,联系人:陈欣欣,联系方式:0755-82172136。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lh_tdzbzx@szlh.gov.cn
四、注意事项
(一)无论以何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均应当提供本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等文件。委托他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和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邮件标题应包含“反馈《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A2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以邮寄方式反馈的,邮寄单上应写明“反馈《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A2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四)超出征求意见期的意见和建议,不予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A2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