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罗湖区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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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1月19日,区委组织开展八届第六轮巡察,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6组对区委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14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6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政治学习,切实担起整改政治责任。巡察反馈后,区委政法委第一时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委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巡视巡察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性安排。巡察组对我委开展巡察,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是委领导班子的重要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从严从紧抓好整改工作。委领导班子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委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列明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清单式推进整改落实。先后召开4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三)强化标本兼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整治隐性问题结合起来,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先后研究制定16项内部管理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把推进整改工作与推动主业主责结合起来,统筹抓好重点政法工作,有效履行党委政法委职能使命。

  二、求真务实,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1.关于规范第一议题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今年开展的第一议题学习严格执行“班子成员领学解读、中层正职参学践读、主要领导评学导读”等规定;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的检查指导,通过工作群定期发布工作提示和学习内容,督促抓好落实。

  2.关于严格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2024年度学习计划,不断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处级干部均制定个人年度理论学习自学计划,抓好个人自学;三是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截至目前,本年度已规范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

  3.关于加强学思用贯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区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领悟“四下基层”有关内容,进一步增强“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开展社会矛盾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4.关于加强对政法单位的统筹协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制定印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责任清单,定期通报进展,督办落实。二是制定印发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衔接办法,加强对政法工作监督和统筹。三是开展2024年度案件专项评查工作,及时发现指出执法司法问题,督促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职。

  5.关于统筹推进政法领域改革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二是印发年度政法改革工作要点,明确七个方面改革事项,统筹政法单位深入推进改革。三是组织政法单位定期梳理政法改革工作的亮点成效和存在问题,督促跟进抓好落实。

  6.关于推动政法单位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区委政法工作会议,对政法各单位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进行专题部署。二是对政法单位落实请示报告不及时的情况,发文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三是以上级开展督察检查巡查为契机,组织政法各单位深入排查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特别是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方面的问题不足,督促全面抓好工作整改提升。

  7.关于对政法工作督查指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联合罗湖检察院制定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办法,构建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多方参与的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格局。二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案件专项评查,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监督检查。三是结合市委政法委督察检查巡查工作,调取执法司法案件,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8.关于开展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今年7月至8月,结合市委政法委开展的督察检查巡查工作,区委政法委调阅了政法各单位全面工作情况资料,实现对政法单位的延伸督察检查巡查。二是已制定区政法系统督察巡查工作方案,将启动区级督察巡查工作。

  9.关于指导推动政法队伍建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政法各单位定期向政法委报送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报告、政法干警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及时分析掌握全区政法队伍建设情况。二是列席区政法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了解掌握政法各单位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对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三是组织开展全区政法系统政治轮训,促进干警提高政治能力和综合素质。

  10.关于理顺基层治理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配合落实市、区机构改革部署,网格管理职能由区委政法委承担,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职能由区委社会工作部承担,基层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二是委务会研究确定政法委机关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责划分等事宜,更好形成机关内部抓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

  11.关于“平安罗湖”创新平台建设运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商主管部门在“i罗湖”小程序上线区级平安门户“平安罗湖”,并对功能板块进行优化调整,包含平安宣传、平安服务、平安力量等6个功能版块,定期进行维护更新,不断提高平安门户运维的规范性、稳定性。二是研究制定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运维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平安罗湖门户管理水平。

  12.关于政法智能化整合利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节约财政资金,我委未单独申请经费建设政法智能化平台。根据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市级“深平安”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已上线试运行,区委政法委加强与上级对接,我区已连接运用市级综治中心系统,实现一个平台管平安,推动数据互通、共享。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3.关于落实主体责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制定区委政法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分工。二是定期部署推动,2024年以来,委领导班子先后2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及时听取工作报告,年初召开2023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听取领导干部报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并开展民主测评。

  14.关于加强责任传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细化明确委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及基层党组织责任。二是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开展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职责考核重要依据。

  15.关于履行监督责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印发机关纪委工作规则,明确机关纪委工作职责、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性水平。二是组织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推进“廉洁机关”建设。三是在全委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分管委领导分别到所在支部讲廉政党课,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分管人员的谈心谈话和提醒监督。

  16.关于求真务实推进综治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促提醒公安、街道发挥群防群治力量作用,抓好路面巡逻防控,有效提高路面见警率,辖区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二是加强重点区域整治,会同公安分局、各街道对辖区治安警情突出区域(含城中村)开展重点整治,攻坚解决部分城中村视频监控等公共安全基础建设薄弱的问题。

  17.关于更好深入基层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调研掌握基层工作困难,坚持每月、每季度研究基层关于业务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工作困难,及时指导、推进解决难点堵点问题。二是结合基层实际需要,协调职能部门为基层平安稳定工作提供经费等方面保障支持。

  18.关于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宣讲和调查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区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委领导分别深入挂点社区和共建支部开展理论宣讲工作,并结合业务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三是巡察以来,委领导先后结合重点业务工作开展7项调研,并将调研成果运用到政法工作实际。

  19.关于严格请休假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印发考勤及请休假规定,规范请休假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督促提醒,对未销假人员及时进行内部通报提醒,截至目前所有休假完毕人员均按时销假。

  20.关于加强采购把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印发自行采购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从制度机制上加强合同预付款比例审核把关,督促按规定执行。二是梳理印发政府采购易发多发问题清单,督促各科室自查自纠,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今年来委机关合同未发生超标准预付的问题。

  21.关于防止合同倒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印发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合同签订工作流程,严格合同多重审核把关,从制度机制上规范合同签订、实施程序。二是梳理印发政府合同领域典型问题清单,督促科室自查自纠,加强合同签订、实施中的审核把关,督促科室规范合同管理,今年来未发生合同倒签问题。

  22.关于防止合同决策程序倒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印发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合同签订工作流程,严格合同多重审核把关,从制度机制上规范合同签订、实施程序。二是梳理印发政府合同领域典型问题清单,督促科室自查自纠,加强合同签订、实施中的审核把关,督促科室规范合同管理,今年来未发生合同决策程序倒置问题。

  23.关于加强费用报销审核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制度机制建设,制定修订误餐费支出管理办法、培训费支出管理办法、差旅费支出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费用报销审核程序。二是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和科室内勤人员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规范性水平。三是梳理印发财务报销典型问题清单,督促自查自纠,规范报销行为,今年来未发生费用审核报销问题。

  24.关于加强公车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印发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从制度机制层面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二是梳理印发公务用车典型问题清单,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习,定期公示公务用车情况,严格落实车辆用油“一车一卡”制度。

  25.关于压减书报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专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规定要求,2024年支出书报费相比2021年度下降43.5%。

  (三)关于党建工作、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26.关于理清职责边界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区委基层治理办)由归口区委政法委管理调整为归口区委社会工作部管理,区委政法委与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不再存在职能交叉问题。二是专题研究确定内设机构设置、职责划分、编制分配等有关事宜,进一步明晰职责边界,更好形成内部工作合力。

  27.关于严格内务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印发电子公文办理工作制度,规范OA系统公文管理。二是制定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自行采购规定、请休假和考勤管理规定、非编人员管理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16份,形成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三是加强委机关内部督导,委领导、办公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考勤、办公秩序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及时通报整改问题。

  28.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整改情况:已完成。高质量召开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委领导班子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剖析查摆问题,认真撰写对照剖析检查材料并加强审核把关。二是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和委领导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个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把班子和个人的问题找全、找准、找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相互批评时,主要领导带头接受批评,班子成员开诚布公、求真务实相互找问题、提意见,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标。

  29.关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分工。二是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在领导班子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察,注重在政法工作重点和难点任务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骨干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30.关于提高党务工作严谨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购置发放党务工作手册,组织党务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干部规范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下辖党支部按时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及组织生活会。三是委领导班子组织办公室对各支部党务工作记录等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指出问题不足,规范党务工作开展。四是对党费交纳等情况加强动态提醒,按规定对2023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

  31.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力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兼职党务干部,办公室党建人事干部开展党务工作应知应会内容专题培训,提高规范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二是为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购置发放工作手册《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促进党务工作规范开展。

  32.关于年轻干部培养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委务会专题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法规,研究加强政法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今年7月份以来调整办理干部4批次,把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锻炼,促进了干部结构年轻化。

  33.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业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法规制度学习,委务会专题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提高干部工作规范性。二是选派人事干部参加区委组织部考察组,参加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促进干部人事工作规范开展。三是巡察后办理的干部人事业务工作,均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沟通,及时报备有关材料。四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关心爱护,严格审核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加强日常谈心谈话和管理教育,合理统筹安排干部休假,做好机关工会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关心关爱。

  (四)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34.关于推进上轮巡察、审计指出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印发合同管理办法,从制度机制上预防合同倒签问题发生。二是梳理印发政府采购易发多发问题清单、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清单,督促各科室自查自纠,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今年签订的各类合同均不存在倒签问题。三是研究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把关公务接待,2024年以来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久久为功,切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下一步,委领导班子将把推进巡察整改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推进整改工作与推动主业主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履行政法职能使命、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一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规定,不断加强委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对照政法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政法干警政治轮训、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研究和落实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际举措。二是更好构建常态长效机制,针对易发多发的重点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务、人事、财务等各方面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把整改成果固化下来,扎紧各方面制度笼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久效果。三是推动促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聚焦政法主业主责,抓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不断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22185934;邮政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大厦21楼2122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011(信封请注明“对罗湖区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lh_zfwbgs@szlh.gov.cn。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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