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罗湖区(区级、街道级、社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区第一林长
范德繁(区委书记)
责任区域:罗湖区
二、区林长
左金平(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责任区域:罗湖区
三、区副林长
(一)夏东(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区域:清水河街道
(二)于红军(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区域:莲塘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梧桐山风景名胜区(莲塘街道行政区划范围)
(三)霍广勇(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区域:黄贝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深圳市东湖市级湿地公园
(四)刘楚文(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区域:东湖街道、翠竹街道、笋岗街道、东门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梧桐山风景名胜区(东湖街道行政区划范围)、深圳市洪湖市级湿地公园
(五)李智(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区域:东晓街道、桂园街道、南湖街道
四、街道级林长及社区级林长
街道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和街道相关负责同志担任。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站站长和有关委员担任。街道林长责任区域以社区为单位划分,社区林长责任区域为本社区。
特此通知。
附件:罗湖区三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罗湖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