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罗湖区三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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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罗湖区(区级、街道级、社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区第一林长

  范德繁(区委书记)

  责任区域:罗湖区

  二、区林长

  左金平(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责任区域:罗湖区

  三、区副林长

  (一)夏东(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区域:清水河街道

  (二)于红军(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区域:莲塘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梧桐山风景名胜区(莲塘街道行政区划范围)

  (三)霍广勇(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区域:黄贝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深圳市东湖市级湿地公园

  (四)刘楚文(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区域:东湖街道、翠竹街道、笋岗街道、东门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梧桐山风景名胜区(东湖街道行政区划范围)、深圳市洪湖市级湿地公园

  (五)李智(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区域:东晓街道、桂园街道、南湖街道

  、街道级林长及社区级林长

  街道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和街道相关负责同志担任。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站站长和有关委员担任。街道林长责任区域以社区为单位划分,社区林长责任区域为本社区。

  特此通知。

  附件:罗湖区三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罗湖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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