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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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湖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的公示

来源:罗湖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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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罗湖区第二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严格审查和考察,确定罗湖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539名,现向社会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或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向罗湖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罗湖区司法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担任我区人民陪审员的资格。

  受理部门: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

  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文锦中路1008号20楼2019室(罗湖区司法局基层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5-22185992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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