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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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来源:罗湖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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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6组从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对罗湖区财政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6组主要受理反映罗湖区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罗湖区财政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166255065,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邮政通信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大厦19楼1902-03-04单元(注明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6组收)、邮政编码518001;在罗湖区财政局(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楼)、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5楼)、罗湖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罗湖商务中心22楼)等公共办公区域各设置1个“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6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1月12日。

  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25666020,主要受理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至2024年1月12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6组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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