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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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来源:罗湖区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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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6组从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对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开展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6组主要受理反映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兼任部门负责人的区领导)、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166255065,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邮政通信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大厦19楼1902-03-04单元(注明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6组收)、邮政编码518001;在罗湖商务中心1楼大堂2号消防梯处、罗湖商务中心17楼电梯间、罗湖商务中心21楼电梯间各设置1个“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6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2日。

  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25666020,主要受理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2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6组

2023 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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