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对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兼任部门负责人的区委常委)、全体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82324852,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邮政通信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商务中心2512(注明区委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518000;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4006设置1个“区委第二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2日。
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25666020,主要受理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2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