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集东门步行街范围内政企合作业态升级项目空间的告示

来源: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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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业主、经营者:

  东门步行街拟创建“全国示范步行街”,以打造“多元时尚潮流的特色商圈、消费融合实践的生动样本、全时空商贸互动的创新场景、粤港澳人文交流的示范平台”为目标,以商业业态升级为核心,通过培育新产业、引入新业态实现街区产业的更新转型和商业的提质升级。目前东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正有序进行,为推动东门业态全面提升,重塑东门商业形象,拟征集符合条件的商业物业进行政企合作业态升级项目空间,由业主提供物业空间,由政府提供相关资金政策支持和新业态资源支持,合作打造优质商业业态升级项目,共同推动东门步行街创新发展。

  一、征集范围

  东门步行街范围内(详见附件1)的商业物业。

  二、征集内容

  相关商业物业空间用于政企合作业态升级项目,需业主或经营者提供包括物业楼栋名称、物业面积、租赁现状、希望引入业态、合作条件、纳税情况等。请有合作意向的业主或经营者填写物业空间情况表(详见附件2)。

  三、征集时间和机构

  征集时间:自本告示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征集机构:东门步行街和东门统筹片区改造提升现场指挥部。

  四、征集条件

  1.在东门步行街范围内有完整产权的商业物业空间,或有5年以上经营权。

  2.同意并承诺物业空间合作时长不低于5年。

  3.物业空间一层临街有较好展示面或连贯面积超200m2,或二层及以上楼层连贯面积超500m2(允许多业主产权整合在一起的物业空间,但需业主间达成一致后联合申请)。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若业主为经营主体,承诺在罗湖区未来5年累计区级财政贡献不低于政府给予物业空间的补贴金额与投资金额之和。

  (2)承诺给予新引入创新业态的租金减免金额累计不低于政府给予物业空间的补贴金额与投资金额之和的50%。

  (3)承诺提供1500m2以上物业空间由政府主导引入示范业态项目,并提供至少3年免租期。

  五、征集流程

  1.有合作意向的业主或经营者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向征集方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东门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合作提升业态物业空间情况表》(附件二)、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业主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权证明文件(如有)、租赁合同(若在租)、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附件三)等。

  2.我部将对材料进行评审,评判合作可行性并及时沟通评审结果,双方确认合作,我部将根据双方沟通确定的项目业态为符合条件的物业空间引入新业态。

  六、特别声明

  1.多人共有产权物业空间,意见统一的,可由其中一人代表填写意愿征集表。

  2.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东门步行街和东门统筹片区改造提升现场指挥部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商务中心19楼1910-1912

  联系人:罗湖区商务局王女士

  联系电话:0755-25666465

  邮箱:lh_jcsck@szlh.gov.cn


  东门步行街和东门统筹片区

  改造提升现场指挥部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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