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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罗湖区第八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深圳市罗湖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罗湖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11-01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罗湖区第八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七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七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区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在上级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律检查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为罗湖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大会要求,全区纪律检查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高质量建设“湾区枢纽、万象罗湖”,奋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大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全区纪律检查机关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高质量建设“湾区枢纽、万象罗湖”,奋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