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在新起点上推进罗湖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罗湖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在新起点上推进罗湖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守政治机关定位,积极担当“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开展集体学习27次,围绕12个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组织专题党课25场。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开展7个专题调研,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扎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检视剖析,推动6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落实,主题教育成效初步显现。
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把“两个维护”践行情况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重点督促抓好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落实,对履职不力的8个党组织进行集体谈话,对失察失责的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全区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曾志权案、李华楠案以案促改工作。突出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51件信访件优先办理,办结率96%。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组织全区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年度述责述廉评议。制订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指引,区领导带头开展谈话提醒38人次,各单位谈话提醒4166人次。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执行“双签字”制度,全年完成廉政审核4378人次。
(二)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监督全覆盖和有效性实现新提升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优化巡察机构设置,成立3个常设巡察工作组。突出政治巡察,完成3轮对13个区直单位党组织和43个社区党委、5个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党支部的巡察,发现问题979个、问题线索78条,立案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建立健全区委巡察组与区纪委监委内设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对被巡察单位开展资金使用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审计,实现贯通衔接、巡审联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向分管区领导、主管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巡察情况工作机制,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向有关部门发放监察建议书,开展七届区委第四、五轮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巡察整改落实力度不断加大。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动出台实施方案,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针对环卫外包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代建等重要事项,对相关部门、街道“一把手”开展事前提醒谈话。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走访驻在单位工作机制,各派驻组全年走访驻在单位272次,开展廉政教育28场,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97次,进行谈话提醒57人次,处置问题线索21件。
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全年接待群众来访来电1051人次,处理各类信访件974件,开展函询12起。创新廉政宣教方式,在节假日前向各单位“一把手”发送廉政提醒293人次。推进回访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制订纪检监察机关回访监督工作办法,对党的十八大以来111名受处分人员全面开展回访。强化精准思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28人次,同比增长91.6%;“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3.2%、21%、7%和8.8%,推动纪律防线不断前移。
(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处置问题线索297件;立案168宗,同比增长54%,其中立案查处处级干部14人;给予党纪处分75人、政务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人;先后有12人向纪检监察机关自动投案,18人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纪法震慑效果不断增强。严守安全文明办案底线,建成区案件管理基地和智能化纪检监察综合管理平台,规范看护队伍管理,案件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持续加强追逃防逃工作,区纪委监委被评为全市追逃追赃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2名同志记三等功、8名同志获嘉奖。
扎实开展基层正风反腐。深入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紧盯教育医疗、社区财政资金、采购招投标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共立案56宗,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全面起底问题线索,深挖彻查布吉农贸市场“海鲜霸”黑恶势力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共立案21宗,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对扫黑除恶履职不力的3名工作人员予以问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深化标本兼治
加大以案治本力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通过查处违规开具租赁证明、套取财政资金、私车公养等系列违纪违法案,向有关部门发放监察建议书6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案,规范一片,警示一方”。针对审查调查、巡察发现的问题,推动修订扶持股份合作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升级完善综合监管“四个平台”,及时堵塞证件管理等漏洞,不断强化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建成城市更新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做到事前风险提醒、事中风险监测、事后处置评估,实现城市更新业务办理监管全覆盖。推动建立行贿供应商“黑名单”、违纪违法辅助性人力资源“黑名单”制度,提高违纪违法成本。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举办全区处级以上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警示教育培训班,对新提拔交流的处级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建成全市首个区级廉政教育基地,全年共111个单位2297人次接受教育,签署廉洁承诺书880份,实现对区直单位、街道警示教育“全覆盖”。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作警示教育片、防逃追逃专题片,组织发放典型违纪行为30讲及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积极推广廉洁价值,为农行深圳市分行、宝能控股等企业提供防贪顾问服务,营造讲规矩、重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市委“作风建设深化年”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出台具体工作方案,聚焦不担当不作为、营商环境优化短板、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方面开展重点整治,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把作风整治和推动工作落实结合起来,推动各单位排查出存在作风问题的94个重点工作事项,逐项督促整改落实,解决了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房中房”整治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全区行政许可事项平均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72%。回应基层关切,推动出台30条为基层减负负面清单,针对社区延时服务、人口信息自主申报等工作中的作风问题,向有关部门发放监察建议书3份。累计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1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8起。
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制订《罗湖区关于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开展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专项治理,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开展明察暗访182批次,发现问题65个,制作暗访片2期并在区委常委(扩大)会进行通报。统一制作和发送廉政提醒短信6.8万条。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处理1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起,释放出正风肃纪、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
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用好监督执纪“七个看”(即看违纪情节、看危害程度、看时间节点、看动机原因、看认错态度、看一贯表现、看群众口碑)和问责“六字诀”(严、准、适、通、扩、用)。建立问责工作统筹机制,强化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科学问责。在全市先行先试,出台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工作办法,为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实施澄清正名,该项工作入选市纪检监察系统年度“十大创新项目”。
(六)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党建引领,认真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组织全员培训29期,开展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忠诚卫士杯”党纪法规知识竞赛中荣获第二名,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养有新提升。
加强基层建设。落实“两个全覆盖”要求,10个街道全部建成纪检监察谈话室,全区83个社区党委配置纪委书记。对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选用严格把关,开展社区纪委书记履职培训,配优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制订街道纪工委履职评价方案,用好评价结果,督促履职尽责担当,街道纪工委共立案34宗,同比上升26%。
从严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市纪委监委专项检查整改,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订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纪检监察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对新入职、新提拔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结合辛秋悦违纪违法案开展以案促改,深刻汲取教训,全面梳理制度建设存在的漏洞,出台审查调查工作纪律规范等制度,从严从实强化自身建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各项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一些领域案件易发多发,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有的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作风不扎实,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搞变通”“打擦边球”等现象依旧存在。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存在不足,队伍自身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在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全面推进罗湖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做好2020年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主动担当“两个维护”根本职责,自觉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对标上级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重点,务实求实扎实开展监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必须牢牢把握实事求是的生命线,坚持一是一、二是二,客观公正处理问题,精准高效履职尽责,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确保不枉不纵、宽严有度,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必须牢牢把握严管与厚爱的有机统一,既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又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做到关口前移、教育在前、监督常在,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坚定践行初心使命,增强“两个维护”政治自觉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突出抓好政治监督。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和“双区驱动”重大决策部署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区委“八个谋划”“七个坚持”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做好对口帮扶、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责任、转变作风,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纪律作风保障。优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推动实现政治生态的精准画像、实时预警。督促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推动监督全覆盖从“有形”向“有效”提升
着力在拓展监督全覆盖上下功夫。加快推进本届区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四个落实”,着力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完成社区巡察全覆盖。优化派驻监督方式,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强化“纵向到底”的监督格局,选齐配强街道、社区纪(工)委人员力量,深入开展街道纪工委履职评价,健全报告工作制度,开展能力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水平。出台社区纪委履职工作指引,用好社区纪委力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促进社区民生微实事管理、日常经费支出等规范化。
着力在提高监督有效性上下功夫。聚焦关键人,着力加强对主要领导和重点岗位等关键少数的监督,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监督机制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对“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探索开展街道和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盯住关键事,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用好城市更新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深入推进财政资金支付、合同履约、物业租售等集中规范管理。
着力在加强监督协同性上下功夫。健全完善“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机制,强化监督责任牵引推动作用。建立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同向发力统筹衔接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室与区委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监督职能优化协同。加强区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健全与公检法、审计等机关联动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三)构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突出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纳入“黑名单”,提高行贿、违纪违法成本,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大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
加强权力监督制约。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推动案发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聚焦教育、卫生和股份合作公司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的领域,推进管理制度和资源配置公开化、规范化,堵住“后门”“暗门”,进一步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聚焦城市管理、城市更新、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领域,推动权力优化配置和制衡机制建设,建立干部轮换交流机制,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探索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平、以透明保廉洁。
扎实开展廉政教育。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分层分类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用好区廉政教育阵地,全面推进新入职公职人员和新提拔干部廉洁培训和廉洁宣誓。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守纪守法的自觉性。向全社会推广公平公正的廉洁价值,凝聚全社会参与廉洁建设的合力。
(四)坚持不懈纠“四风”,促进全区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保持定力、寸步不让,深挖细查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继续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长效机制,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加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各单位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的重点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化整治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对服务企业不到位、损害企业利益等破坏罗湖营商环境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用好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探索尽职免责具体办法和受问责干部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支持对认识深刻、整改到位、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受处分干部重新合理使用,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消除干部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后顾之忧”。探索建立信访举报科学分类处置办法,推行“函告了结”制度,继续做好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励罗湖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五)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党建引领,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加大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深入开展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落实全员培训要求,对区、街道、社区三级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训,不断加强学习调研和实战练兵,提高斗争意识和能力。
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的监督,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检查,对在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作风漂浮、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问题坚决予以整治,对不适合继续留在纪检监察队伍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严格自我监督约束。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聘任特约监察员,探索建立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工作机制,确保执纪执法受监督、有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先行示范区廉洁建设,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推进罗湖振兴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新征程中勇当先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