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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妇联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罗湖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2-09

  2019年9月9日至10月31日,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八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对区妇联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工作,形成了《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八组关于对罗湖区妇联党支部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并于2019年12月13日下午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反馈。我会针对整改巡察反馈意见,利用3个月时间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妇联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召开整改落实专题部署会、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期限和要求,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四大类16个问题中,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过程中。

  (一)领会区委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巡察整改期间,党支部书记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强化政治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要求上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化对抓好巡察整改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党支部把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先后召开5次党支部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制定《罗湖区妇联党支部对区委交叉巡察第八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整改时限,形成条目清晰、责任明确的整改台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三)强化源头管理,确保整改实效。我会党支部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着眼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规范工作,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重申制度、完善制度、扫除制度盲区,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进一步健全机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修订《罗湖区妇联规范化制度汇编》,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分门别类完善公务用车使用制度和自行采购制度,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转变了机关干部作风,密切了与妇女群众的联系。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针对党建工作重视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完善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支部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把党建工作放在班子会重要议事议程的第一位,把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大事项研究。二是专题部署、研究2020年党建工作。三是专题听取懿贝斯联合党支部、妇儿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四是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党支部班子。

  (二)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一是严肃组织生活,规范会议流程。专题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相关党内规定。二是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区妇联领导集体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事先与区纪委派驻纪检组报告并邀请相关同志列席,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决策表决要求,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决制;完整、及时做好决策全程相关记录并认真整理归档,确保重大事项有据可查,如实反映决策过程。三是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要求深刻检讨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管理上的漏洞,完善相关制度,杜绝合同事项变更未重新提交审议的情况再次发生。

  (三)针对执行党建活动规定不严问题。机关党支部对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下简称“区妇儿中心”)领导班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区妇儿中心深刻检讨,认真反思,加强学习,即知即改。一是认真反思,加强学习。专题组织机关党支部、懿贝斯联合党支部、妇儿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罗湖区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把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基层党组织、两新组织、社会组织等有关规章制度汇集成册,作为党员日常学习读本,切实规范懿贝斯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各项工作。三是实行党建活动报备制度。

  (四)针对执行人事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反思,查漏补缺。班子、办公室主任对选拔任用程序及相关材料把关不严、业务不精的问题进行检讨;组织专人负责查漏补缺,按要求补齐缺失材料并交区委组织部档案室存档。二是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加强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对《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好干部动议、讨论、民主测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和公示关,做好干部任免阶段的会议记录,形成良好的干部选拔任用导向机制。三是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等单位沟通交流,确保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开展、按时推进。

  (五)针对学习标准不高问题。一是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机关党支部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通知》(罗学组[2018]1号)文件精神要求,建立了每周五党支部学习日制度,制定了我会学习计划。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规范会议记录。党支部明确由纪律委员专门负责检查、督促党员做好学习记录工作。同时,加强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规范会议记录,确保党建材料档案真实完整。三是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实效。注重教育手段多样化,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服务活动相结合,在实践中提升学习效果。四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讲课质量。我会进一步严肃党支部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年度计划,定期召开相关会议,落实好党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制度,每季度党支部书记至少上党课1次,并要求全体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具体事例开展讨论交流。

  (六)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常态化部署研究。我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每年年初召开专题班子会议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妇儿社会组织党建、跨境学童等重点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我会党支部党课的学习内容。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利用各大媒体、区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创新网上妇女群众工作,传递妇联网上最强音,提升妇联网上舆论影响力。四是做实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百千万巾帼大宣讲”等系列行动,把广大妇女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持续开展“非遗进校园”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品牌项目,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罗湖落地生根;大力推动家庭文明建设,持续开展家庭文化节、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进千家万户。

  (七)针对“帮扶助贫”精准性不够问题。一是开展专项调研,全面调查摸底。为进一步了解全区困境妇女及其家庭的现状和需求,更好地、有针对性采取帮扶措施,我会对在册困境妇女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通过逐一上门走访、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专项调研,力求名册精准。完成《罗湖区困境妇女现状与需求调研报告》,并更新罗湖区困境妇女名册。二是坚持分类施策,实施精准帮扶。一是对突遇困境的妇女儿童通过维权解困金的形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二是帮助困境妇女提能提素,通过培育“懿米阳光”等社会组织,策划开展“巾帼调查队”“布衣女匠”等项目,帮助困境女性提高自力更生的技能;三是对困境妇女儿童给予关心关爱,特别是心理健康、亲子关系等,通过“书写人生”“困境儿童夏令营”等项目活动,让接受帮助的妇女儿童走出心灵的困境。三是突出重点难点,做好疫期帮扶。

  (八)针对调研事项过度委托问题。一是加大改革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机关化、行政化问题。我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化“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下沉”工作机制,把解决机关化、行政化问题,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作为改革重点。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不够问题,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检讨,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每名班子成员联系5个街道,并下沉到社区调研妇女儿童工作,通过与一线妇联干部交流、与基层妇联执委探讨、与社区妇女群众谈心,了解妇女需求、开展妇女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扎实开展调研。今年2月以来,我会班子成员带头,全体党员干部主动投身防疫一线,在物资筹备发放、社区联防联控、关爱抗疫人员等各条战线出谋划策、解决难题。三是严把调研质量,加强调研成果转化。我会紧扣妇女儿童工作重点,不断提高调研质量和水平,强化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做好调研“后半篇文章”,突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

  (九)针对合同签订、履行把控不严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机关各科室、区妇儿中心加强对《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罗政规[2018]6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落实合同签订、履约把控等各项工作措施。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把合同服务内容细化为实施方案中的每个步骤及要求。二是完善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合同审核审批制度,堵住合同监管漏洞。所有合同一律提交法律顾问审核修改,并出具专业的审核意见书;建立合同会签审核制度,相关科室负责人、经手人、法律顾问按流程在《合同会签审核表》会审签名,明确责任。三是强化履约监管。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明确序时进度、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合同履约监督和处罚力度,对合同违约供应商采取罚款、列入失信名单等惩处手段,确保项目成效。

  (十)针对资金使用铺张浪费问题。一是组织专题学习,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会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将参会人员扩大到单位正式职工、办公室工作人员、财务人员,向全体党员干部及这些重要岗位人员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和廉洁自律等纪律规定,要求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一以贯之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认真反思检讨。班子成员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上分别向全体党员对财务工作把关不严做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对区妇儿中心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对会议管理、活动组织不规范等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主动纠错,坚决予以整改。三是抓好源头管理,强化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增强预算约束力。要求财务人员主动学习、熟练掌握、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加强票据审核,各类费用列支严格按照财务开支规定执行。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作为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紧盯重要节点,通过各种会议重申、下发通知部署、编发微信提示等,及时传达中央明令禁止的事项,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做到警钟长鸣,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律意识。

  (十一)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针对廉洁谈话、任前谈话缺少的问题,我会立行立改,2019年11月以来,已开展谈心谈话16人次,其中廉洁谈话、任职谈话3次。建立谈话登记本制度,每次谈话提醒将谈话人、谈话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信息记录在案,确保谈话记录真实规范。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学习,完善相关制度。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四组组长禤少勇同志为我会全体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意识;修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增加三方比价相关规定。三是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我会组织机关科室及区妇儿中心所有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和廉政风险点及排查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每半年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将公务车、固定资产、饭堂、项目经费等列入廉政风险点,做到从源头上防控。我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意识,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四是严肃责任追究。针对区妇儿中心临聘人员私接电线问题,我会要求区妇儿中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照《罗湖区辅助性人力资源统筹配置改革方案》的要求,取消其1个月绩效奖。

  (十二)针对公务车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扎实开展整改。我会进一步修订完善《罗湖区妇联公务车管理办法》,详细明确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登记等规定,并严格执行。针对“油卡使用不规范”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办理了加油卡绑定公务车手续并变更联系人;对原司机做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处理。办公室负责人在班子(扩大)会上对疏于管理的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二是规范用车流程。我会已严肃公务车使用纪律,规范用车审批流程和用车登记,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与公务无关事宜。三是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车辆维修管理,更换了公车维修保养点,增加维修保养需两家维修点比价的程序;加强车辆维修保养报账环节审核把关,确保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的真实性和经济性。

  (十三)针对扶持社会组织边界不清问题。一是从2020年起,停止直接支付“懿贝斯”“懿米阳光”的基础运营经费,包括日常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以及懿贝斯联合党支部经费。二是区妇联及区妇儿中心的3名干部退出兼职社会组织。涉及的班子成员还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就此问题专门做了自我批评。

  (十四)针对出国(境)管理松懈问题。一是批评教育。班子成员已对涉事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警示教育。对负责证件管理的工作人员也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将调整该工作人员岗位,现由一名公务员负责此项工作。二是规范管理。2019年3月起,我会已经严格执行区委组织部《关于重申干部因私出国(境) 管理纪律和要求的通知 》,严格证照管理和出入境审批程序,证照领取有规范登记,出入境全部OA办公审批,切实做好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工作。

  (十五)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加强财务工作管理。我会进一步加强机关及区妇儿中心财务报账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审核,并复印全部票据留档,备有电子档案,避免出现票据及凭证遗失现象发生。我会要求区妇儿中心负责人在班子会就经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进行反思检讨,班子成员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报账,杜绝经费报销不规范行为。二是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水平,要求加强对会计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学习,杜绝经费发放不规范现象。三是加强规范整改。认真开展财务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整改到位。对违规给2名第三方服务人员发放计生奖的问题,本次整改已责令2人一并退回两年发放款项,并按程序返还财政账户。对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将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妇儿中心从成立以来至2020年3月31日止,往来款项及租金收入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后凭审计报告确认租金收入金额缴交非税帐户,并上报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等部门审批。

  (十六)针对处置政府物业不严肃问题。一是规范物业管理。按照罗湖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区妇儿活动中心在完成公益一类改革后,原有出租物业已全部收回,今后不再有出租行为。二是参照市妇联和其他兄弟区的具体做法,制定出台《罗湖区妇女儿童社会组织服务基地的使用规则》,如:以场地置换服务的方式,要求入驻机构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相应的公益服务,既扶持培育了妇儿社会组织,又推动本区妇儿公益事业的发展。目前,区妇儿中心为懿贝斯、懿米阳光、跨境学童服务中心、善解童贞、心语女性等5家社会组织提供了办公场地。

  三、深化整改成果,坚决把巡察整改抓常抓牢

  巡察整改以来,我会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我会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妇联党支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每名党员干部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我会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经费管理更规范。面对这次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会上下一心逆行防疫,在班长的带领下,一方面认真完成区委交给我们的社区物质保障工作;另一方面派出5名干部参与的防疫一线,展现了工作新状态、精神新风貌。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党支部各项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妇联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不落空,不松懈。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营造全区妇联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强化督促监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妇联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 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妇儿事业发展。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引领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发挥好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两个独特作用。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妇联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拓展组织覆盖、夯实基层基础。密切联系服务广大妇女群众,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凝聚“半边天”力量,为推动罗湖高质量发展添动力、聚活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55-25666425;

  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南路2007号罗湖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五楼区妇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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