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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罗湖区廉洁城区建设办公室部门预算

来源:罗湖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2-0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围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前瞻性调研;

(二)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廉洁城区建设的决策部署,负责廉洁城区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工作经验推广及交流合作;

(三)参与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监委重要会议和重大调研活动;

(四)对辖区企业和驻区机构提供防贪顾问服务,促进各类企业、组织开展合规性建设,推广廉洁价值;

(五)加强与国内外纪检监察机关及廉政研究机构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

(六)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罗湖区廉洁城区建设办公室行政编制数0人,实有在编人数0人;事业编制数4人,实有在编人数4人;离休0人,退休0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雇员(含老工勤、军转士官)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包括定编车辆0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罗湖区廉洁城区建设办公室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一)适当扩大区廉洁从业同盟成员单位规模,在更大范围形成反腐联动效应;

(二)开展区防贪顾问换届工作;

(三)继续为同盟成员单位提供防贪顾问服务;

(四)组织开发一批质量较高的廉洁宣传产品;

(五)完成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罗湖区廉洁城区建设办公室部门预算收入185.86万元,比2019年减少168.93 万元,减少47.61%,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85.86万元。

  2020年罗湖区廉洁城区建设办公室部门预算支出185.86万元,比2019年减少168.93 万元,减少47.61%。其中:人员支出142.90万元、公用支出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7.60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减少)主要原因说明:因我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事业编制数由原9名调整至现有4名,故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相应减少。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罗湖区廉洁城区建设办公室预算185.8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42.90万元、公用支出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7.60万元。

  (一)人员支出142.9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3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37.60万元,具体包括:

  廉洁城区建设工作34.00万元,主要用于推广廉洁价值和防贪顾问服务。   预算准备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中不可预见的政策性支出。   党政事务0.6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按当年实际可支付

  规模编制实际预算并下达指标,项目总预算金额(含以后年度支付规模)以一年采购指标形式下达。据此,2020年罗湖区廉洁城区建设办公室采购项目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实际指标0.00万元,一年采购指标0.00万元。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由区外事办和财政局统筹管理,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我单位无相关接待需求,故无相关费用。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我单位无核定公务车辆编制,故无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20年罗湖区廉洁城区建设办公室所有项目支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设置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相关项目在执行时需在年中(8月底前)编报绩效监控情况,并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以及重点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提供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选取部分政策或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罗湖区廉洁城区建设办公室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三、其他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支出功能分类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