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罗湖区监察委员会(汇总)包括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罗湖区监察委员会本级、罗湖区廉洁城区建设办公室共2家基层单位。(汇总)行政编制总数78人,实有在编人数76人;事业编制总数4人,实有在编人数4人;离休0人,退休9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雇员(含老工勤、军转士官)6人。学校实有学生人数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4辆,包括定编车辆14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委本级及下辖单位机构职能、人员构成情况详见各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报告(草案)。
2020年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罗湖区监察委员会(汇总)部门预算收入4,884.38万元,比2019年减少116.20万元,减少2.32%,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884.38万元。
2020年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罗湖区监察委员会(汇总)部门预算支出4,884.38万元,比2019年减少116.20万元,减少2.32%。其中:人员支出2,486.80万元、公用支出326.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70万元、项目支出1,991.47万元。委本级及下辖单位部门预算情况详见各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报告(草案)。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罗湖区监察委员会(汇总)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部门本级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18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86.30万元。委本级及下辖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详见各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报告(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