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罗湖区纪委监委召开2021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姚文胜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正宏同志以及区政协、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要求,对标对表逐一开展述责述廉,应邀参会的“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评议。
会议指出,述责述廉是党内的一项重要制度要求,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也是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手段。要把开展述责述廉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相结合起来,作为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
会议强调,述责述廉,述是形式,问是关键,改是根本。一是要强化政治担当。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推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二是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履行好政治监督、正风反腐、先行示范之责,主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持以“四个正心”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底线思维、系统思维,推动罗湖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要紧盯问题整改实效。强化结果导向,采取清单式问题销号方式,针对述责述廉中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逐条逐项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促进成果转化,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