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罗湖区纪委监委收到该区审计局移交的绩效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我局在开展绩效审计调查中发现,某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可能存在廉政风险。”区纪委监委在收到问题线索后立刻展开了线索核查。
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近年来,在深圳市纪委监委与罗湖区委的重视与领导下,罗湖区纪委监委把审计监督作为助力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聚焦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处置、工程招投标等重要领域,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联动,通过借助审计监督的专业力量,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形成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效合力,不断释放监督叠加效应。
双向统筹构筑监督协同长效机制
2020年以来,罗湖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审计局先后印发《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的工作制度》等制度,对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和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沟通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处置结果反馈等协同机制,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罗湖区审计局聚焦监督力量互补互促,借助区委审计委员会平台,建立起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每年度与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共商共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协同推进对产业发展、工程建设、国资国企、内控管理等领域深度监督,精准堵塞漏洞,实现监督力量有重点、有步骤全覆盖。
同时,罗湖区纪委监委还结合审计报告反映的廉政风险隐患、制度机制漏洞精准开展监督,将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监督在监督体系中的作用。
巡审联动实现监督力量同频共振
为促进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效融合,罗湖区探索建立“巡察+审计”联动工作机制,区委巡察办联合区审计局印发《关于建立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审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问题移交处置、资料信息共享等工作要求,协调区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小组,对工程项目多、账目繁杂的单位采取巡察组和审计组同步进驻、同步实施的巡审同步方式,提供有关审计资料及证据,帮助巡察全面了解情况、聚焦工作重点、突破疑点线索,确保“巡深审透”,精准高效发现问题。
2020年以来,区审计局选派8名专业审计干部参加专项巡察工作,将“经济体检”的专业优势深度嵌入“政治体检”,灵活运用审计技巧和方法,现场把脉、深入检查被巡察单位的财政财务、工程建设等情况,将发现的问题移交巡察机构核查,通过优势互补深度揭示存在问题和不足,落实巡察整改有力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
聚焦重点精准高效发现问题
“审计部门在各项审计中聚焦公共资源、政府投资项目等重要领域,及时将发现的典型、突出问题向我们通报,充分发挥了‘经济体检’作用,帮助我们在摸底调查阶段提高了工作效率。”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道。
案件的高效查办得益于该区纪委监委与审计部门的联合协同作战。近年来,罗湖区纪委监委与区审计局构建协调联动工作格局,围绕线索移送、成果运用、整改落实等,持续扩大信息、资源、人员共享度,相关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对涉及审计专业性事项的,商请审计部门派员协助,为案件查办提供审计方面的专业性意见建议,同向发力、优势互补,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2020年以来,区审计局共移交问题线索40条,区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后立案36件,形成有力震慑。
罗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与区审计局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融合机制,持续加大信息、资源、人员共享融合力度,实现互促互进,推动监督能力和监督效能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