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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576364296Q/2026-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6-01-21
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21
主题词: 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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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部署,向社会公布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部署,向社会公布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全年共发布政府工作信息443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能12条、工作动态26条、通知公告28条、计划总结2条、资金信息17条、民意征集2条、行业优势1条、文化机构信息12条;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双公示系统公开行政检查297条、行政处罚46条。

  (二)依申请公开、留言咨询答复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及时健全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2025年收到公民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起;积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处理、热情回应群众所需,全年答复网上咨询15人次,答复书记信箱、区长信箱事项22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审批管理。一是继续实施《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单位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严把内容质量关与安全关,确保信息发布标准规范。二是明确岗位职责,指定专人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平台的运维管理及内容更新工作,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持续强化便民平台打造,“罗湖文体通”公众号全年共推送相关信息573次,推送推文共计203篇,阅读总量达71.73万人次,分享总量达7.2万次,2025全年全平台总浏览量达2633万人次,全平台关注人数增长13万人,为服务辖区群众提供有力支撑。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继续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有序进行。二是公开咨询、监督、投诉电话和邮箱,及时答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三是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保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四是增强全员公开意识与履职能力。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进行督促整改,推动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在公开内容的深度与针对性方面仍有提升空间。目前信息公开仍以常规性、事务性内容为主,对政策解读、执行情况及相关数据的深入分析和可视化呈现相对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加强信息内容的整合与解读,围绕文化、旅游、体育等关键领域,以图表、案例、问答等形式开展多样化解读,增强信息的可用性和可读性,提升信息公开服务的实效性和公众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