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5年3月起施行)第二十三条:“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登记,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按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复查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工作的通知》(粤文旅文保〔2025〕22 号)等文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罗湖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未公布的大望世居围门等31处补充公布为罗湖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级别为未定级。
请各单位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文物工作的要求,对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文物主管部门许可,不得发生随意拆迁或毁坏文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通知。
附件:罗湖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文物补充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8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