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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MB2D24091X/2026-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6-01-21
名称: 罗湖区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21
主题词: 政府信息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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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形成2025年度罗湖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形成2025年度罗湖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罗湖区水务局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及时公开有关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涉及节水排水、执法动态、水务工程建设、水务宣传、安全生产及通知公告等重点领域,按要求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等政民互动交流活动,并发起民意征集2次:分别于2025年6月和10月,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以“水行政审批工作问题及建议”和“小坑水库水情教育基地名称及形象标识征集”为主题向广大群众征集意见建议。

  2025年通过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包括:工作动态42条、资金信息7条、通知公告26条、问答知识库30条、双随机公开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罗湖区水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程序予以答复,无上年结转申请。

  本年度,因水务工程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上年减少,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量同比下降。后续,我局将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

  罗湖区水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统筹抓总,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下属单位依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分工协作、专人专责的工作格局。着力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全链条”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为严格落实主动公开相关制度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四)保障监督情况

  罗湖区水务局严格落实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三审三校”责任主体与流程,规范信息发布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及时、有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面畅通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网上平台、政务服务窗口等多种受理渠道,确保所有依申请公开等事项能够依法受理、按期办结。

  2025年度,市民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出的诉求、咨询,均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解答到位;未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群众反馈不满意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文件解读的深度与通俗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信息更新的时效性仍需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一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积极运用图解、音视频、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生动形象、准确深入的解读,增强解读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与协同联动。常态化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加强与各相关科室的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务公开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