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湖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4月20日至6月24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7组对罗湖区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8月26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7组向区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充分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生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的目录清单,结合主责主业认真抓好总书记关于治水、生态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将相关内容纳入党组会、党委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总书记关于治水、生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累计开展学习36次。二是制定印发《罗湖区水务局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方案》,并于2022年完成污水零直排小区及零直排区验收,后续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做好零直排区创建工作。
(二)关于开展河长制工作不扎实等问题
一是以区河长办名义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各级河长湖长巡查履职工作督查督导的通知》,组织开展各级河长湖长巡查履职督查督导工作,并要求相应街道、社区落实整改。相关相关台账已报送区河长办复核通过。二是进一步强化河长制湖长制督查督导力度,督促、指导各街道开展巡查履职,强化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实现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深化通报制度。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落实等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罗湖区水务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述职报告。二是召开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和形势分析会,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强化防护措施,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各项相关工作。
(四)关于水污染治理工作慢作为等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纳入区政府投资项目责任制考核任务,截至目前8项考核任务已完成4项,剩余4项任务正在开展结算送审工作。二是全面加大推进力度,推动92个小区正本清源改造工作并完成验收,剩余28个小区因城市更新、施工占道手续无法办理以及小区自行改造等原因,经区相关会审议后予以取消。
(五)关于攻坚克难的决心不够,供水“中间层”仍存在等问题
我局制定印发《罗湖区推进居民小区供水抄表到户全覆盖工作方案》,会同相关单位全力配合辖区供水企业做好抄表到户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协调推进会议,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建档用水户5.5万户的供水抄表到户工作。
(六)关于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等问题
一是向区委编制管理部门申请成立独立的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切实优化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力度,强化监管效果。二是按照“梳理一批,上缴一批”的工作思路,完成历年闲置资金上缴清查和上缴手续。三是积极沟通协调,完成原环保水务局相关固定资产的调拨工作。四是专门成立了局转固工作专班,推动历史未转固和新近完工项目全部完成转固工作。
(七)关于“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牢”等问题
一是加快修订防汛应急预案并完成演练。全面修订各类防汛应急预案、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二是加强防汛物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重新编制了各水库防汛物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防汛物资管理台账,配齐补足各类防汛物资。三是加强辖区小型水库专职管养人员培训。明确水库管养单位管护人员需求,每年组织有关专家对巡查责任人和基层管护人员进行不少于4次培训及现场指导。四是加强水库水务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水利水电建筑专家对区管水库的水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加大薄弱环节排查整改力度,加强科学调度,强化过程监管,提高管养效能,确保各水务设施安全平稳运行。五是以点带面加密在建水务工程、水务设施、纳管水务企业等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检查频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并持续开展督促检查。
二、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得不牢,民生工程不惠民方面
(一)关于履职不到位、工程问题多的问题
一是认真核查雨污分流成效检查结果,罗湖区排水管理进小区首年计划修复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对改造完成小区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严格把关控制验收、移交、管养各个环节,主动解决日常管养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防范和解决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后“返潮”不达标的问题。
(二)关于“重建设、轻移交”,工程移交长期滞后等问题
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已对接协调水务集团罗湖分公司、区建筑工务署等单位,尽快完成优质饮用水入户改造和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小区的问题整改和移交工作。截至2023年1月所有完成改造工程的小区均已移交管养。
(三)关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未彻底解决等问题
一是积极督促辖区排水管网运维单位完成港岛银座解放路淤堵排水管网整治、碧波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现状管道淤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逢雨必涝的情况得到改善。二是全力推进正本清源改造,对群众反映小区有排水堵塞和污水外溢的情况立即组织工程建设单位及排水管网管理单位到现场勘察,进行彻底清理。
(四)关于工程监管履职不力等问题
一是认真加强工程项目全流程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开工备案或施工许可证。二是制定出台《深圳市罗湖区水污染治理中心自行采购项目下浮率暂行规定(试行)》、《罗湖区水务局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工作指引(试行)》等项目管理文件,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在招标、变更管理等环节进一步从严把控。三是严格遵照《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暂行办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落实各工程项目预付款支付标准。
(五)关于施工过程监管不严等问题
一是认真完善项目设计变更审批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工程变更备案手续。二是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注重进度管理,对于工程延期问题因及时分析滞后原因,及时研判。三是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增加关于工程延期及违约处置方面的相关条款,问题明确各方责任,避免盲目压缩工期导致工程超期。
(六)关于采购服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罗湖区水务局合同审查指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加强履约评价,针对合同约定各要素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合同按约定履行到位。三是压实各合同主体履约监管责任,加强对相关项目资料的审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履约完毕后开展验收工作,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
(七)关于设备处置不当、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根据《罗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抽取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对拟报废固定资产进行集中处理,应严尽严,做好各类设备、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
(八)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罗湖区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水许可(备案)审批监管和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罗湖区2022年排水户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强化排水户监管,依法依规严格推进落实排水许可分类管理要求。二是严格按照市、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落实法制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加强工作人员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提升案卷办理质量。
三、关于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够到位方面
(一)关于选人用人选拔程序倒置等问题
一是严格选人用人选拔程序,对相关工作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调离组工人事岗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工作培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关于执行任前公示规定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人事工作复核机制,指定相关责任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所有程序环节进行复核把关。二是加强对干部任用程序规定的学习,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前公示制度,确保研究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程序规范,公示符合规定要求。
(三)关于落实党支部条例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压实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党建主体责任,召开支部工作培训会议,对支部委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支部党务工作者的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党务工作者的选拔标准,保持党务工作者队伍的相对稳定。
(四)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党建引领水务工作,抓好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严格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局机关党委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抓好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等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梳理党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入党员情况,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和服务,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二是严格核定在职和退休党员党费,认真开展党费交纳工作,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退休党员按相关规定全部补交完毕。三是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局机关党委定期开展督学、考学,切实加强对支部学习的监督和指导,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六)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带头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履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活动记录等工作细节,确保记录真实可靠、完整具体;二是研究制定《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档案管理制度》,委托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完成原有档案室的标准化改造,全面补齐档案整理归档历史欠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5-22185565;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新园路55号水务大楼;电子邮箱:lh_sw@szlh.gov.cn。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党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