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根据关于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未经批准跨区域执法、超越管辖权限执法、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异地执法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检查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是否存在受利益驱动,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利用执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三)乱收费问题。重点整治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群众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
(四)乱罚款问题。重点整治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重点整治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
(六)乱查封问题。重点整治无审批手续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
(七)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群众企业负担的问题。重点整治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的执法裁量基准、检查标准、工作要求等不一致;未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示本单位行政检查标准等问题。
(八)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问题。重点整治贪污、侵占、私分行政收费;执法简单粗暴、冷硬横推,审批超期拖延、办事推诿扯皮、减免罚应用不用等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
三、反映渠道
(一)电话投诉举报:0755-8816091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邮箱投诉举报:lh_sfj@szlh.gov.cn
(三)信函投诉举报:深圳市罗湖区罗湖管理中心大厦罗湖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邮编518001。
四、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是行政执法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的,或者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三)投诉举报人应注明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四)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罗湖区司法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