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管,规范我省法律服务秩序,根据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省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市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2025年12月结束。
二、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律师事务所名义涉嫌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三、投诉举报渠道
四、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违法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二)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三)建议举报人采取实名举报的方式,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核查和反馈结果。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将严格保密。
转载来源:广东省司法厅网站
转载时间:2025年10月11日
转载链接:http://sft.gd.gov.cn/sfw/zwgk/tzgg/content/post_4781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