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罗湖区人力资源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全面,现将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全力以赴做好信息公开事宜,依托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围绕公众关切和重点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发布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及履职相关的政府信息,持续提升政务透明度与公信力。2025年全局公开各类信息总数1030篇,其中工作动态42篇,总结计划6篇,业务公共服务信息219篇,仲裁公告742篇,民意征集2篇,其它信息19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始终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的畅通,强化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协调,及时解答疑问、处理申请,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25年共收到3宗群众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其中1宗信息属重复申请,2宗信息属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全年答复网上咨询29人次。
2.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阳光下稳健运行。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体系。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专项规定,明确各类信息管理的标准与要求,为日常工作提供清晰依据。二是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严格信息从采集、编辑、审核到发布的各环节管控,落实“三审三校”与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发布合规、更新及时。三是夯实平台运维基础。配备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日常运行与内容保障,定期检查、及时维护,确保稳定运行、功能正常。四是压实审核管理责任。明确各级审核职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杜绝涉密或不当信息上网,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严谨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与管理,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二是全方位畅通民意反馈渠道,依托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咨询电话、监督投诉邮箱等多途径,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快速响应民众诉求,针对就业指导、劳动权益保障等常见问题提供专业化、人性化解答。三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通过多渠道协同发力,持续深化政民互动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标准化操作规程,细化信息发布、审查、更新等环节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二是严格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实行分级负责与多重审核,坚决防止涉密信息上网,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合规。三是强化问题发现与处置能力,对监督检查、公众反映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时整改、闭环管理。四是完善督办协调机制,统筹各部门力量,明确任务分工与完成时限,压实主体责任链条,保障全年信息公开任务有序推进。五是加强全员培训与意识提升,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与履职能力,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得益于区政务公开中心的悉心指导,罗湖区人力资源局以严谨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时序节点更新发布政务信息,持续提升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规范性,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个别信息发布不够精准、部分表述严谨性有待提高等问题。对此,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着力提升公开质量与实效;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全流程审核,建立健全分层级、多环节的精细化把关机制,压实审核责任,从源头上提升稿件质量;加强常态化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专业能力,切实杜绝类似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