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罗劳人仲案【2025】691号仲裁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5 浏览次数:-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滕丽与你单位有关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5】691号)。根据申请人滕丽的撤回仲裁申请,本委决定准许申请人滕丽撤回其第一项关于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4927.2元以及对第二被申请人深圳市庆泽实业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你单位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决定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庆泽实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滕丽与你单位有关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5】691号)。根据申请人滕丽的撤回仲裁申请,本委决定准许申请人滕丽撤回其第一项关于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4927.2元以及对第二被申请人深圳市庆泽实业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你单位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决定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