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深圳市财政局向我区下达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2万元。
根据《深圳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方案》(深乡村振兴字〔2022〕85号)要求,此项资金用于奖励吸纳外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的在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组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方面。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月21日
| 索引号: | 114403035731270177/2025-0008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1 |
| 名称: | 关于罗湖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及适用范围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21 | |
| 主题词: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方案 适用范围 公示 | ||
根据《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深圳市财政局向我区下达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2万元。
根据《深圳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方案》(深乡村振兴字〔2022〕85号)要求,此项资金用于奖励吸纳外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的在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组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方面。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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