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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MB2C95518J/2023-0003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11-10
名称: 巡察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10
主题词: 常规巡察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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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0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对罗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对罗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罗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兼任部门负责人的区委常委)、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罗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25666433,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专门电子邮箱:lh_jcxc1@szlh.gov.cn;邮政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707室,邮政编码518000,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一巡察组收”;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5楼、24楼和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各设置1个“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2日。

  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25666020,主要受理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2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