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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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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成文日期: 2026-01-21
名称: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21
主题词: 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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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1  浏览次数:-
(2025年,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紧密围绕辖区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重点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2025年,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紧密围绕辖区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重点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现将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0条,面向企业、群众发布线下活动预告3次,举办“政府开放日”等活动4次,开展线上意见征集2次;共接收并回复网民留言199件,公开率达95%;共处理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589件,数据合规率、及时率均达99.9%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20件,其中办结20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结转2026年办理16件。经对比,2025年度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较上年度同比下降24.91%,降幅较大的原因为2024年机构改革后规划审批等大部分城市更新相关职权不再委托或授权各区行使,因此城市更新领域相关申请相较上年有所减少,且2025年多人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及一人多次重复申请情形相对较少。2025年度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审批,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既有住宅区加装电梯审查相关材料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一信息一台账”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含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存档及相关台账管理工作;在区政务公开中心指导下,统一归档已失效的政策文件及相关公开信息、撤回已过公示期的通知公告等动态信息,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定期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结合公开目录及政务职能,充分运用罗湖区“一件事”服务场景专题,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定期在AI政务问答平台的发布问答知识库素材,拓宽政民互动渠道,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工作责任制,确保每一环节责任到人;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做到监测问题及时跟进处置、立行立改,尤其是针对“网民找错”问题,做到第一时间核实、整改并答复网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0

22

0

4

2

0

20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1

1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1

7

0

0

1

1

7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2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1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5

3

0

1

0

0

4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6

8

0

3

0

0

37

(七)总计

177

21

0

4

1

1

2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4

1

0

0

1

0

1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3(驳回复议申请)

3

10

0

0

0

1

1

0

0

0

1

1

  五、发现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发现2次以上以附件形式公开的内容未经脱密处理,将住房保障对象信息、搬迁补偿权利人信息泄露的情况,发现时我局已第一时间对泄密内容进行删除整改。经复盘,出现该情况的原因在于,未对公开信息进行全面审核,仅校对正文内容却忽略了对附件的查验,“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工作仍存在漏洞。

  对此,我局形成事前审查提醒机制,全面梳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注意事项,提前对接指导经办人,从第一环节做好监督,避免出现事后倒查的状况,确保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水平,避免安全、泄密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