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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MB2D28818M/2024-0002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成文日期: 2024-03-06
名称: 关于《2024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二批计划》(草案)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6
主题词: 城市更新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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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二批计划》(草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06  浏览次数:-
(关于《2024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二批计划》(草案)的公示)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定的《2024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二批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2024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二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项目名称

计划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罗湖

东晓

街道

罗湖区东晓街道太白路超利综合楼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拆除范围减少)

深圳市皇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11165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落实不少于4360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自计划调整公告之日重新起算,有效期2年,自2024年**月**日起至2026年**月**日止。

特别提示:

1. 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 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需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本次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9日。公示期间,公众如对该计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须通过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公示地点意见箱,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其中,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请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反馈地址:

  1.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6楼

  2.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翠山路39号

  3. 项目所在现场:太白路、翠竹路交汇处西北角

  4. 罗湖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gov.cn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25023632

  特此公示。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

1.拆除范围示意图.jpg